107年台東萬安演習~臺東縣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

107年台東萬安演習~臺東縣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

107年台東萬安演習~臺東縣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

*演習時間:107年6月6日(星期三)13時30分發放防空警報,14時整發放解除警報。
*緊急警報發放後:
■居家者應緊閉門窗,並關閉燈火。
■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憲、警及民防人員引導,進行防空疏散避難,嚴禁人車在外逗留。
■提醒您~演習期間如拒絕配合管制,不聽勸阻者,可依民防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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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台東萬安演習~臺東縣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

臺東縣為辦理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於5月11日10時整邀集縣轄各鄉、鎮、市公所民防團及各機關、學校、工廠、團體防護團等80餘個單位,在警察局大禮堂舉行「萬安41號演習」協調會,協調會由縣政府秘書長陳明仁主持。
陳秘書長在會議中指出本次演習是在激發全民防空警覺,建立完整之戰時災難救援處理機制能力,及強化防空整備、落實全民國防理念,並誘導全民實施防空防護演練,以提升全民防衛動員整備之效能,在一旦發生戰爭時可減少人民生命與財產的損失。
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將於6月6日13時30分發放防空警報,全縣實施30分鐘的疏散避難演習,屆時由警政單位執勤人員實施交通管制,並指導民眾依指定之避難處所實施避難,另各家庭、商店及公共場所、工作場所、機關與學校等處所均應緊閉門窗、音響、水電、瓦斯、熄滅煙火,並立即進入防空避難處所避難。
縣警察局局長劉崇智亦呼籲縣民,利用本次演習的機會,提升本身的警覺性及訓練自己的疏散避難動作,為落實本階段防空疏散演練,請縣民全力配合執勤人員指導避難,如有不接受憲警指揮者,將依「民防法」第21條、第25條相關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請各與會單位將防空疏散避難的相關規定與常識配合警政單位加強宣導,同時要求各警察分局及協勤民力落實執行防空疏散工作。

資料來源 http://www.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E4FA0485B2A5071E&sms=E13057BB37942D3F&s=3FF147EA6B24A0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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